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水库海堤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2005〕文224号
【发布日期】 2005-08-03
【实施日期】 2005-08-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水库海堤除险加固工作的通知
宁政〔2005〕文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我市现有小(二)型以上水库316座,保护面积千亩以上海堤82条总长172.71公里。这些水库、海堤大部分建成于60~70年代,经过多年运行,逐渐出现安全隐患,虽然每年均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加固修复,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海堤强化加固建设、“六千”水利工程建设等,有效地改善了工程运行现状,但终因建设资金有限,再加上我市水库、海堤工程点多面广、海岸线又居全省最长,且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造成洪涝灾害频发,致使我市目前尚有病险水库25座、海堤16条。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7月2日,市委书记朱之文主持召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