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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印发《广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及《广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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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卫〔2005〕180号
【发布日期】 2005-08-03
【实施日期】 2005-08-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卫生厅印发《广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及《广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的通知
粤卫〔2005〕18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及《广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卫生厅
二○○五年八月三日


广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


  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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