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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新华、南三条、青年街集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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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05]43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新华、南三条、青年街集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5]43号


新华区、桥西区、桥东区人民政府,市属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新华、南三条、青年街集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责任,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市公安消防支队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监督整改方案的落实。


二00五年八月四日
关于新华南三条青年街集贸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  新华集贸市场、南三条集贸市场、青年街集贸市场是我市存在多年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共有产权单位53个(其中新华集贸市场18个,南三条集贸市场29个,青年街集贸市场6个)。今年4月,市公安消防支队对三个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经过论证,其中12个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新华集贸市场6个(鑫源童装市场、新建中高档服装市场、服装大世界、金峰市场、太和电子城、福兴阁商城),南三条集贸市场4个(现代小商品城、南三条超级批发市场、建国食品城、向阳鞋市),青年街集贸市场2个(青年街市场北厅、济荣商贸有限公司)。7月5日,市政府组织了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新华、桥东、桥西区政府及三个集贸市场管委会的有关人员参加的调度会,研究确定了12个单位的整改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新华集贸市场
  (一)河北鑫源实业有限公司鑫源童装市场
  1、主要火灾隐患
  (1)市场未经消防审核、验收;
  (2)市场顶棚为玻璃钢材料,属三级建筑,耐火等级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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