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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侨办关于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市投资企业调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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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05]052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侨办关于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市投资企业调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侨办《关于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市投资企业调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五年八月四日

关于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我市投资企业调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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