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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泸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泸市府办发〔2005〕85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5〕85号
 
 
市级各部门:
 《泸州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四日

泸州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建立并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改革的决定》(川委发(2001)2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川财办(2001)8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市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拨方式,是通过预算单位和征收机关设立多重存款帐户分散进行的,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主要弊端是:财政性资金在预算单位滞留时间长,降低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难以有效集中财力;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财政性资金使用缺乏事前和事中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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