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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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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遂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遂府办发〔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  一、严格控制行政审批项目,确定一个窗口对外
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应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遂府办发(2005)1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严格对应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应进全进”原则,清理后所保留的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审批、审核、核准、许可、注册、登记、确权、年检、年审等)都必须进入各级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由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监管和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的行政审批申请。
  二、所有审批项目实行阳光作业
  凡纳入各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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