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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0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0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5]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05年8月4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三季度工作要点


  2005年第三季度,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继续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科教兴市主战略推动各项工作,围绕确保全年经济两位数增长、确保完成“十五”计划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重点,抓好突破,抓出实效。
  主要工作如下:
  一、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
  1、继续推进研发、人力资源、金融、信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2、继续推进首批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跟踪服务和中期评估,启动后评估工作。完成第二轮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评审和遴选。建立科教兴市评价指标体系。
  3、颁布《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海外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二、综合经济调控
  1、规划。形成《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初稿,编制“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区县规划、区域规划等。继续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长三角地区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梳理和分解区县分类指导政策。加强“三岛联动”行政区划调整的政策协调。制定《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编制《上海市循环经济白皮书》,推进循环经济试点。
  2、政策。落实《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编制完成各行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落实《上海市贯彻〈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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