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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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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 〔2005〕75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海南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
琼府办 〔2005〕7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商务厅、海口海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四日


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和2005年4月26日全国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公民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尊严,正确使用中国地图和海南省地图,促进我省地图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海南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商务厅、海口海关、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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