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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省直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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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府厅发[2005]44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省直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5]4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5年省直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8月4日
 
2005年省直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和省委书记孟建柱、省长黄智权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2)22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05年省直单位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强政风建设、创优政务环境、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兴赣这个主题,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着力解决群众和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立健全优化政务环境的长效机制,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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