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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烟叶生产规划及连片种植奖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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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宝政[2005]40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烟叶生产规划及连片种植奖励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烟叶是我县重要的经济作物,是全县农业生产的支柱产业之一,抓好这一传统优势产业,对于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国家在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大量减免农业税的同时,继续保留烟叶特产税这一税目,并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烟叶收购价格,目的在于鼓励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稳定和发展烟叶生产,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为了抓住机遇,加快恢复和发展我县的烟叶生产,特制定2006年烟叶生产规划及连片种植奖励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2006年,我县烟叶生产的指导思想是:恢复烟叶面积,调整种植结构,提高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发展目标是:烟叶种植面积3万亩,连片烟田达到70%,可灌溉面积80%以上,适宜茬口达到90%以上,收购烟叶300万公斤,上等烟比例占35%以上,烟农收入3000万元,实现烟税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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