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2005年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实施楼宇照明建设对于进一步美化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楼宇照明建设工作的开展,现将《常州市2005年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四日 常州市2005年楼宇照明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美化城市夜景,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营造良好的市容景观环境,现就2005年楼宇照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常州市户外广告及夜景照明规划与设计》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为指导思想,以“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为原则,全面倡导绿色照明新理念,全力打造我市夜景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