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6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促进我省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解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困难,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国人口发(2004)3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5)1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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