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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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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5]63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5]6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制订的《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八月四日

 

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促进我省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解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困难,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国人口发(2004)3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05)1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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