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办、省教育厅、省外经贸厅、省工商局、省出版局、杭州海关《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四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版图的尊严,正确使用中国地图,促进地图市场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