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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志编纂委员会关于淮安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05~201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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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05〕103号
【发布日期】 2005-08-04
【实施日期】 2005-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志编纂委员会关于淮安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05~2010)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淮安市志编纂委员会《淮安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05~201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八月四日

淮安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05~2010)
 

  为贯彻落实省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淮安市地方志工作规划(20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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