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铁路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发〔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8-05
【实施日期】 2005-08-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铁路工作的意见
通政发〔2005〕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铁路建设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新长铁路南通段和宁启铁路海安段相继建成,营业里程达到127公里,铁路“由线到网”的格局初步形成,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但由于我市铁路建设起步较晚,铁路路网规模、结构、质量、运输能力和技术装备等与经济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铁路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我市铁路事业,加快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快速安全通道,为跨越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可靠的运力保证,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铁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铁路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进全市铁路事业协调发展


  (一)铁路运输具有长距离、大运量、低成本、安全、环保等优势,在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处于骨干地位。我市属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展“两头在外”特征明显,能源、原材料输入和产品、劳务输出在客货运输中占有很大的比重。随着“沿江开发、江海联动”战略的实施,我市濒江临海的区位优势日益显现,必须切实改善通港基础设施条件,增强港口集疏运功能。加快发展铁路运输,对于降低产品成本,加速各类要素流通,提高我市经济辐射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铁路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铁路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抓实抓好.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