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北海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五日 北海市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桂政发[2004]60号]和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筹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坚持“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监管到位;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抓好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今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要点: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黑窝点为重点对象,抓好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和进出口贸易的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整治,特别要抓好海产品市场、餐饮业卫生、酒类市场、蔬菜质量安全等重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具体目标是:全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明显下降;水产品氯霉素残留抽检合格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活猪“瘦肉精”及其他违禁药品检出率分别降到1%以下;饲料生产环节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饲料中各类违禁药品检出率在1%以下;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兽药标签符合率达到98%以上;生猪机械化屠宰率、肉品质检验率得到提高,生猪进点屠宰市区、县城达到100%、乡镇达到90%以上,肉品质检验率达到90%;无证制售酒类产品、经营“三无”(无厂名、厂址和生产许可证)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酒类许可经营发证率达到100%;肉制品等10类食品大中型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发证率达到100%;95%以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市区85%、城镇80%的大中型餐饮业、城区学校的学生食堂完成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兽药、畜产品、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的要求,从源头上制止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蔬菜、茶叶、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进一步降低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开展“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