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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明政办〔2005〕93号
【发布日期】 2005-08-05
【实施日期】 2005-08-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5〕93号
 
 
 
梅列、三元、永安、大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段)征地拆迁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明政文[2005]79号)要求,三明市泉三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依法依规,认真制定好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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