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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资源县享受自治县待遇十周年庆祝活动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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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5〕106号
【发布日期】 2005-08-05
【实施日期】 2005-08-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资源县享受自治县待遇十周年庆祝活动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资源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2005年8月18日是资源县享受自治县待遇十周年纪念日,届时资源县将举行庆祝活动。市人民政府按惯例将对资源县享受自治县待遇10周年庆祝活动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成立逢十周年庆祝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118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号召市直部门招引项目、筹措资金,支持资源县建设。经与有关委、办、局协调协商,各有关部门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资源县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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