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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5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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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5〕102号
【发布日期】 2005-08-05
【实施日期】 2005-08-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5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5〕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2005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五年八月五日

南昌市2005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市燃气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燃气安全的期望和要求,赋予了专项整治工作新的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完成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达的今年燃气整治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特制定南昌市2005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市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突出燃气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围绕燃气安全规范管理这条主线,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的力度,推动燃气市场和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一个坚持、三个结合、两个确保”即:坚持依法整治;做到点面结合,城乡结合,整治与整改结合;确保整治工作检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督查工作落实到位、执法到位。强化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杜绝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全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市燃气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局。
  办公室主 任:周华安(市市政公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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