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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总体规划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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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05]33号
【发布日期】 2005-08-05
【实施日期】 2005-08-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总体规划的通告
(穗府[2005]33号)



  《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总体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公布”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总体规划》是确定大岗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明确大岗镇发展定位、规模和空间布局的指导性文件;是指导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和下一层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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