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安门户网站上公开党政机关电子邮箱的通知 市信息发〔2005〕31号 市级机关各部门: 按市信息发[2005]16号文件(通知)要求,各区县及市级机关各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的邮箱已经设置完成。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信息沟通,市信息办决定在中国西安门户网站上公开市级党政部门、各区县政府的电子邮箱。希望通过各自的电子邮箱收集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加以反馈。 现将各单位的政务公开邮箱发给你们,并规定如下: 一、要确定有专人负责接收公众发送的邮件。 二、认真处理每封邮件,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〇〇五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