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05
【实施日期】 2005-08-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切实提高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促使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最大限度地使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得到有效落实,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于8月11日?12日会同市人大、市政协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加快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度,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总结工作(准备书面总结汇报材料50份)。
  总结汇报材料要突出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二)市政府领导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
  (三)对落实难度较大、办理时间较长、目前正在办理之中的建议、提案,如何采取措施,加快落实进度;
  (四)对因本部门条件限制,需向上汇报争取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解决的建议、提案衔接落实情况;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