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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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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05〕30号
【发布日期】 2005-08-05
【实施日期】 2005-08-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制定的《乌海市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八月五日

乌海市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05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05)186号),自治区环保局、监察厅《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监察部关于对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环(2005)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完成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我市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以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为突破口,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油烟、噪声、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污染。同时在巩固2004年清理整顿行动的基础上,扩大清理范围,集中整治“十五小”、高载能、焦化、水泥、炼铁等行业和其它重点区域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清查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加强部门联动和行政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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