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充分认识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今世界,以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代表的现代科技突飞猛进,科技创新已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成为综合实力竞争的制高点。宁波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转型时期,随着资源、环境制约的不断加剧,长期以来形成的那种依靠资源要素大量投入来获取经济高速增长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只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顺应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抓住宏观调控形成的“倒逼机制”,把推进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才能从根本上突破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制约瓶颈,推进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 “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和市委的“六大联动”战略,以服务主导和支柱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加强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科技条件和环境建设为基础,以加强科技工作领导为保证,全面提升我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基本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3.主要目标:到2008年,基本形成满足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需要的科技支撑体系。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全市三分之二以上县(市)、区进入科技强县(市)、区行列,宁波市成为科技强市。 ——围绕我市主导和支柱产业,加强科技攻关。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全市年专利授权量达6000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量比2004年翻一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达45%以上,年开发市级以上新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超过1200项。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集成与优化科技资源,构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成10家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10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10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级研发机构(简称“双十双百”工程)。建成10个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面积35万平方米,拥有科技创业企业1000家。 ——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以上。其中,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达到3%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达到5%以上。 ——加快科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基本形成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和方向、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人才支撑体系。全市各类人才总量达到65万,每万人人才占有量为110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达45万,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超过750人,直接从事第二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占三分之一以上。 二、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加快创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现有市科技园区的基础上,向北跨越甬江,结合市高教园区北区和城市工业功能区,进一步调整完善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明确功能发展定位,联合创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宁波高新区管理体制,建立新的组织管理架构,引入新的管理运作方式,逐步由政府主导型管理转向市场主导型管理,形成开放、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宁波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和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优势为重点,加快构筑科技人才高地、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和特色产业集聚基地,进一步增强对宁波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能力。 5.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电子信息(软件)、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生物与现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