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属技工学校和部分普通中专学校移交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办发[2005]94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2004年11月11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会议纪要》(2004年第234期《议事纪要》)的要求,将市交通局、市电子行业协会、市机械行业协会所属的成都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成都无线电工业学校、成都市机械技工学校移交市劳动保障局管理;将市经委、市建委、市贸粮局、市房管局所属的成都市工业学校、成都市建设学校、成都市财政贸易学校、成都市房地产中专学校移交市教育局管理。现将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原则 (一)坚持按现状、成建制、整体移交的原则。上述各校移交后,技工学校或普通中专学校的事业单位性质和编制不变,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