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改委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水泥结构调整促进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政文[2005]35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经贸委《关于加快水泥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七日 关于加快水泥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若干意见(试行)》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水泥行业盲目投资加快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改委《关于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项目清理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促进水泥工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