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5〕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八月七日 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根据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意见》和《江西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办法》,现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强化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防范和及时解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以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监督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