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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场)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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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宿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洪政办发〔2005〕50号
【发布日期】 2005-08-07
【实施日期】 2005-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泗洪县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场)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
洪政办发〔2005〕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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