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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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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建施[2005]778号
【发布日期】 2005-08-08
【实施日期】 2005-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汛期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介绍,我市近期将大面积降雨,全市的防汛形势严峻。当前我市建设规模不断增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奥运项目相继开工,大量的危旧房屋相继进行改造,在建工程和房屋的防汛安全工作任务艰巨。为保证工程建设和房屋安全度汛,市建委作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市建委对全市在施工程、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防汛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对在施工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实施统一调度。各区、县建委对本辖区的在施工程的防汛实施领导、指挥、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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