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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治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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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5〕128号
【发布日期】 2005-08-08
【实施日期】 2005-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治活动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治活动。为确保这次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维护人民利益、巩固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私营个体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以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为依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周密部署,认真执法,采取疏导和查处相结合的方法,使全市无照经营的状况有明显的好转。
  二、工作方法和具体步骤
  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治活动采用专项整治和长效监管相结合的方法。专项整治自8月起至10月底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调查摸底阶段。由工商部门先行组织各工商分局对辖区内无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统计,分析无照经营的基本情况、特点和存在原因,为全面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宣传准备阶段。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广告栏、横幅,加大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宣传力度,编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宣传资料,全面营造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浓厚氛围。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清理整顿工作。
  清理整顿阶段。各职能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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