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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08
【实施日期】 2005-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
  教育部办公厅近期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要求各高校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完善辅导员、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党员和骨干密切配合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各类学生宿舍(公寓)实行按班级住宿。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9月10日之前将你校全日制本专科住宿情况汇总报我委(联系人:王立慷;电话:23116770;传真:23116771;通信地址:大沽路100号3022室;邮编:2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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