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 教育部办公厅近期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要求各高校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完善辅导员、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党员和骨干密切配合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各类学生宿舍(公寓)实行按班级住宿。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9月10日之前将你校全日制本专科住宿情况汇总报我委(联系人:王立慷;电话:23116770;传真:23116771;通信地址:大沽路100号3022室;邮编:2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