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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2005年南宁市冬种马铃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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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5〕172号
【发布日期】 2005-08-08
【实施日期】 2005-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2005年南宁市冬种马铃薯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农业局《关于2005年南宁市冬种马铃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八日
关于2005年南宁市冬种马铃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

  发展冬种马铃薯生产是一项充分发挥我市冬闲田和温光资源优势,满足市场需要的优势新兴产业,也是我市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内容,已成为我市广大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新亮点。随着中国 — 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连接东南亚的公路、铁路大动脉的贯通及西南出海大通道的建成,我市冬种马铃薯外销的优势日益凸现,发展潜力巨大。为了完成 2005 年我市冬种马铃薯生产任务,推进冬种马铃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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