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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硫化氢中毒事故防范对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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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安监管监二〔2005〕101号
【发布日期】 2005-08-08
【实施日期】 2005-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硫化氢中毒事故防范对策》的通知


市建委、市政局、水务局、卫生局,各区县安监(管)局,各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近年来,本市硫化氢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今年以来,本市已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9起,造成18人死亡。为有效遏制硫化氢中毒事故多发的势头,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写了《硫化氢中毒事故防范对策》,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防范落实工作。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五年八月八日
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防范对策
  
  硫化氢为无色、有腐蛋臭味的窒息性气体,常存在于废气、含硫石油、以及下水道、隧道中。含硫有机物腐败也可产生硫化氢气体。在阴沟疏通、河道挖掘、污物清理等作业时时常常会遭遇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在密闭空间中作业情况更为突出。如防范不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一、硫化氢中毒事故特点
  硫化氢中毒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夏季高温硫化氢急性中毒事故易发;二是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伤亡人数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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