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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特困居民社会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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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民字[2005]88号
【发布日期】 2005-08-08
【实施日期】 2005-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特困居民社会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
  为建立对农村特困居民的长效帮扶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现将《农村特困居民社会救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八月八日

农村特困居民社会救助实施方案(试行)

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和保障农村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切实保障农村特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因地制宜,建立规范、完善的农村特困居民社会救助制度,促进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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