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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05〕92号
【发布日期】 2005-08-09
【实施日期】 2005-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5〕92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九日

遵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 30号)精神,按照全国、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结合遵义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将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提高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工作目标:全市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5%左右;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得到更正;将长期在遵义市营运的“外挂车辆”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二、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
  ——建立遵义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 刘 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 珏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志华 市交通局局长
  杨志刚  遵义公路管理局局长
  陈晓秋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周庆祥  市经贸委常务副主任
  朱克勇  遵义养路费征稽处处长
  车 轮  遵义高管处处长
  陈英之  市交通局纪检组长
  吴黄汉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房国剑  市工商局副局长
  喻战江  市煤炭局副局长
  兰明豪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局,陈英之任办公室主任,杨青海、陈晓秋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组,陈英之兼任督查组组长,刘大伦、王和平、彭林、况新利为副组长,负责对各地治超工作的督查。联系人:周立平、梁成、周佳合,联系电话:(0852)8256389 、 8223366、8653466;传真:(0852)8261779。
  ——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1、市交通局:坚持“全国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治理工作机制,细化职责,制定方案,完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牵头做好治理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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