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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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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交〔2005〕251号
【发布日期】 2005-08-09
【实施日期】 2005-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做好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6月下旬,四川省资阳市出现首例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例。随后,四川省内江市等9个市及广东、重庆、江西个别地方陆续出现病例,四川省同时出现生猪死亡。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迅速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省政府已连续召开三次紧急会议,部署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控猪链球菌病工作,现结合交通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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