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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特殊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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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市政办字〔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08-09
【实施日期】 2005-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特殊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05〕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风景区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特殊药品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特殊药品的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环节中安全事故的危害,特制定《黑河市特殊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九日
黑河市特殊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黑食药监安发(2005)1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特殊药品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特殊药品在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中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仅适用于下列情况特殊药品的突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一)因麻醉药品滥用一次性造成5人以上死亡;
  (二)注射用麻醉药品流失、被盗数量在50盒以上;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原料药品被盗在5公斤以上;
  (四)剧毒药品流失、被盗在100克以上;
  (五)毒性药品危害范围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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