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州工伤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5]10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州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九日 关于做好全州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州府发[2004]78号文件)。为全面推进我州工伤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立工伤保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工伤保险工作的领导 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开展工伤保险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证公平竞争,化解竞争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必须建立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就是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覆盖城乡所有企业单位和全部职工的制度体系法制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起一张覆盖我州广大职工的“职业安全网”。 工伤是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