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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带头开展节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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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09
【实施日期】 2005-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带头开展节约工作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和表率作用,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在全市行政机关带头开展节约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带头开展节约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作出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提出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以来,我国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了积极进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淡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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