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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目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8-09
【实施日期】 2005-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公布本市第二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目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医疗单位、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市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三医办关于继续推进本市三医联动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5]4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价格管理,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医疗器械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计商[2003]0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公布本市第二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目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品种
  本次公布的医疗器械为心房打孔器等21种产品(详见附件1),以后将根据工作安排分批公布其他医疗器械的价格管理目录。
  二、委托受理
  为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专业作用,规范企业行为、维护价格秩序,委托上海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和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受理本市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价格管理目录内产品价格申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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