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警备司令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冒军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泸市府发〔2005〕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驻泸企事业单位,驻泸部队: 近年来,少数不法分子使用假牌假证冒充军车在我市从事货物运输等,严重损害了人民军队的形象,严重伤害了军民感情,扰乱了地方运输市场,破坏了道路交通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令》的规定,为严厉打击假冒军车,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和运输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警备司令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假冒军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协调 打击假冒军车专项整治工作由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警备司令部联合组织实施,并成立打击假冒军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市委常委、副市长梁岩峰、泸州警备司令部司令员范良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元胜、泸州警备司令部参谋长孙虎贤任副组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市公安局局长梁晓军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杨勋祥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刑侦支队、市交通局、泸州警备司令部、武警泸州支队、南方高速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假冒军车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二是协调、落实假冒军车的甄别工作,处理具体问题;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