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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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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建房[2005]114号
【发布日期】 2005-08-09
【实施日期】 2005-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改善投资和消费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稳步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5]26号文)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整规综合办公室关于2005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9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际状况,决定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为城镇房屋拆迁、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等三个方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目标
  1、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基建手续完整,程序合法,开发经营纠纷明显减少;
  2、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法规政策基本健全,各地纠纷明显减少,历史遗留的纠纷基本得到妥善处理;
  3、推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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