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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协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城管执〔2005〕16号
【发布日期】 2005-08-09
【实施日期】 2005-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协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区城管大队、市城管总队:
  根据8月1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会议的精神和市委市府统一部署,为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在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协同市有关部门有效打击整治治安突出问题和社会丑恶现象,切实维护上海的稳定,现就协同开展社会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整治时间
  按照市统一部署,整治时间为期三个月,从8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
  二、工作内容
  (一)围绕全市总体目标,主动协同配合
  城管执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城管执法工作面对的就是大量的社会矛盾和违法违章现象,而且在许多方面都涉及到社会治安和稳定,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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