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2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2月26日)废止。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九日 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科学技术创新,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创造性,推动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 &n |
失效日期:2010-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