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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物价局关于绵阳电大(师培中心)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绵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绵价发〔2005〕165号
【发布日期】 2005-08-10
【实施日期】 2005-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绵阳市物价局关于绵阳电大(师培中心)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绵价发〔2005〕165号
 
 
绵阳广播电视大学并绵阳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
  你校(中心)绵师培发(2005)03号《关于短期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绵阳市编制委员会绵编发(2003)61号《关于绵阳广播电视大学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绵阳市人事局绵人职(2004)32号《关于认定绵阳广播电视大学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批复》和绵阳市教育局绵教人(2004)13号《绵阳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建立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训中心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绵阳广播电视大学除开展学历教育外,还承担绵阳市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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