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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合作项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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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国税际[2005]21号
【发布日期】 2005-08-10
【实施日期】 2005-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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