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农计发[2005]23号
【发布日期】 2005-08-10
【实施日期】 2005-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2005)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5)8号)精神,2005年我省继续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为抓好政策落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1、为周边农户提供服务水稻(下同)面积在300亩以上(含300亩,下同)的农机大户和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且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