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财政局(宁波不发):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2005)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5)8号)精神,2005年我省继续对大中型农业机械购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为抓好政策落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1、为周边农户提供服务水稻(下同)面积在300亩以上(含300亩,下同)的农机大户和具有工商营业执照、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