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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大劳发[2005]65号
【发布日期】 2005-08-10
【实施日期】 2005-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233号)精神,决定自2005年8月11日至8月30日,在全市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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