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233号)精神,决定自2005年8月11日至8月30日,在全市开展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