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产管理局市工商局关于东营市中心城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房产管理局、市工商局拟定的《东营市中心城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五年八月十日 东营市中心城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中心城集贸市场物业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积极推行集贸市场规范化物业管理,切实解决集贸市场脏、乱、差问题,创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 二、实施范围 中心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集贸市场(包括大棚及摊位设施、周边经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三、实施内容 按照《东营市物业管理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