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水利局石家庄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5]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00五年八月十日 石家庄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为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3)32号)精神,现就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